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8-05-01-391942 | |||||||||||
招标条件 | 1. ******学院纺织服装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学院纺织服装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4〕143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学院纺织服装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委员会 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学院纺织服装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4〕143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标段(包)名称 | ******学院纺织服装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JG2024-6820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资金来源 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街道学府路******学院高明校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栋纺织服装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大楼,包括大型 (设备) 实训车间、创新创业室、实训管理用房、附属功能用房、******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地下室及配套工程等。规模:建筑地上 6 层,首层层高 5.6 米,二至六层层高 3.6 米,地下一层地下室 4000 平方米(其中人防规划面积 3411.24 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 3411.24 平方米,建筑总高度 24 米,绿化面积 3657 平方米,广场道路面积 5121.76 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27.98%,容积率 1.64,机动车停车位 101 个(地下室高度为3.6米),最大跨度14.3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744.27万元;建筑工程费11667.68万元,设备购置费10076.59万元(不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建筑工程费11667.68万元,其中:项目建筑工程费用 9783.3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28.78 万元,预备费 555.60万元。 2.承包方式: 勘察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勘察设计费:按照合同要求。 3.招标范围: 3.1 勘察范围: 3.1.1 工程范围: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范围 3.1.2 阶段范围: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3.1.3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含不限于详细勘察、基坑支护及开挖勘察、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为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基坑和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所需开展的所有各项与勘察有关的工作)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3.2 设计范围: 3.2.1 工程范围: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范围 3.2.2 阶段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3.2.3 工作范围: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配合服 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各项报审工 作以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 | |||||||||||
招标内容 | 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含不限于详细勘察、基坑支护及开挖勘察、剪切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为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基坑和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所需开展的所有各项与勘察有关的工作)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对前期地下管线探测报告成果进行复核)、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设计方案审查(房屋建筑类)设计工作)(如有):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及发包人要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设计主要阶段:所有建设内容(******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市政管网(按照市政管网主管部门确认的投资界面,属于本项目出资的实施范围)、暗渠改道、园林道路及绿化景观、室内精装修、室内外标识系统及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拆除、苗木(古树)迁移、管线迁改、截洪沟工程、场地平整、管线综合等所有专业设计工作。 (5)建筑节能与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等专项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全过程须应用BIM技术。 (6)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协助招标人取得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复意见。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竣工图编制等。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等;配合设计审查(概念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3)报批报建: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设计配合工作: ①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施工总平面等设计工作; ②若设计过程中有需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并借鉴其经验,中标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考察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③参加各类协调、论证、评审等会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到会,负责会议有关汇报文件、展示文件的制作和汇报。 ④参加由招标人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⑤对材料、设备的选型提出合理化建议。 ⑥现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 ⑦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预算)等; ⑧设计文件要根据招标人要求列出项目需求,逐一给出简要分析,并对每一项需求,说明在方案设计中如何满足。 ⑨方案设计阶段要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调整、改进方案设计,直至招标人满意并确认为止。初步设计阶段要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本项目灯光、音响、视频、舞台机械、舞台专用设备系统等方面的布置、管线走向和控制设备原理等初步设计。 ⑩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 (7)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8)BIM技术运用:整个设计过程运用BIM建筑信息模型,运用BIM检查初步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利用BIM技术进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要求实现项目参与各方在同一平台上项目信息数据共享,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确保各方******************管理局BIM实施导则2023修订版》的要求,BIM完成情况纳入合同履约诚信考核。 (9)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其他要求。 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1)勘察工期(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378.22万元,其中: 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9.73万元(含投标经济补偿,其中基本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5.82 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3.91万元); 2.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50万元(注: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元/米包干,暂定勘察总量为1500米,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3.BIM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99 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工程勘察费或工程设计费或基本设计费或竣工图编制费或BIM技术应用费或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建筑设计暂以可研中的建安工程费 11667.68万元作为设计限额。 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总价包干,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最终结算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建[2017]120号)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工程勘察费按中标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得超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的150%,超出部分不再另行计量。 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工程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价不得高于150元/米,(工程量按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的经发包人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结算),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省财政厅审定金额为准。另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应满足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报发包方核准。 其他:中标人各阶段设计工作及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上述目标的申报条件,同时中标人应配合上述目标的申报,为申报工作提供相关基础资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若招标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而非单独的勘察项目招标或者设计项目招标,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联合体由具备本公告设计资质且承接全部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2.1及2.2项资质) 2.1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2设计资质: (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供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2.2款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3)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8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8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8日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管理局 | |||||||||||
邮编 | 510060 | 联系地址 | ||||||||||
招标人联系人 | 范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邮编 | 51000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丽仪、刘旭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 工作目标: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绿色建筑目标为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设计。 5.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 6.时间安排: 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 投标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时0分至2025年1月8日9时30******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fwznbszyjsgc/808820.jhtml)。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1月8日9时15分至2025年1月8日 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1)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2)并列排名的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例:如果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4名,如果第2名出现三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5名,依次类推。 (3)并列排名的补偿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该排名补偿费总额=出现排名并列名次的补偿金额+空缺名次的补偿金额,则n个并列排名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该排名补偿费总额/n。例:第2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第2名的补偿费总额为20000+20000=40000元,两个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为40000/2=20000元。 ******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申请投标补偿费,并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得分排名1-3名的投标人给予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对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该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 8.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8.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5 有关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8.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概念性方案设计单位) ******有限公司(地形测绘单位) 。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号码:020-******
10.招标监督机构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水务局 ******街道竹园路68号 电话号码: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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