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本******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招标项目编号:T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项目规模: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
******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须具备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多测合一的能力,提供长春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测绘机构名单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在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在响应文件内附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比;
2.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6供应商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询比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比;项目询比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询比项目;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询比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6月10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具体详见其他补充内容3.询比文件的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TC******
******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标段)年度采购估算价值7万元。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
1.2采购内容: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测绘。(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1.3服务对象:******有限责任公司;
1.4服务地点:长春市;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1.6采购最高限价:测绘面积1.63元/平方米、确权测绘图10400元/幅;
1.7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1.8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1.9质保期:无;
1.10结算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附件内约定的检测项目,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管理局对于无籍房办理产权关于测绘的要求。经甲方对测绘报告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检测费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凭检测报告及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检测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须具备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多测合一的能力,提供长春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测绘机构名单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在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在响应文件内附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比;
2.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6供应商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询比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成交******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比;项目询比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2.******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询比项目;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询比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询比文件获取采用网络方式。凡有意询比者,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获取支持。在平台选择参与响应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做为响应附件上传,上传后提交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询比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以询比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3时30分;
4.2响应文件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联系人:孙高超;联系电话:0431-******(响应文件采取邮寄形式送达,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时间风险);
4.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4.4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如果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注:供应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5.询比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6.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询比资格。
7.其他事项
7.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注明正本、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左侧纵向分册装订,装订成固定不可拆分的书册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8.询比保证金
8.1询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佰元整(小写)¥700元。
8.2询比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6月20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8.3询比******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递交询比保证金。
8.4递交方式: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询比保证金,询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询比保证金将被拒绝(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到账均视为无效)。供应商若未按此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比保证金有效期与询比有效期一致。
8.5汇款信息注明: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银行单据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8.6缴纳流程:本项目询比保证金账号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获取,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
(1)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询比文件要求从基本户电汇询比保证金;
(3)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注:各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795号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0431-******
邮箱:******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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