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3、响应文件需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河北 CA 数字证书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链接(******/ggzyhd.html),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 400-707-3355。4、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5、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登录系统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