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H052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枞阳派出所执法办案分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第37页和第45页产品“环境摄像机”技术参数“★1、1/3英寸≥500万像素CMOS传感器,4mm/6mm/2.8mm定焦镜头可选”中的“★”删除,同时删除产品“环境摄像机”参数中备注内容“以上带★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第61页评分标准中“技术资信分”评分项,删除其中的“环境摄像机”文字内容;
2.招标文件第45页货物需求中“七、中心机房中,序号71项辅材”工程量一栏空白,现补充工程量及项目特征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内容表述: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所属 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原货物需求内容 | 71 | 辅材 | 机房强电主电缆、KBG管、膨胀螺丝、标签高清线等 | 项 |
| 工业 |
|
更正后的货物需求内容 | 71 | 辅材 | 1)机房强电主电缆,规格及型号YJV-4*50+1*25,30米; 2)直径20KBG管150米; 3)膨胀螺丝、标签高清线等1批。注:辅材具体数量需结合图纸现场勘察自行测算含在总报价中。 | 项 | 1 | 工业 | 否 |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表中“是否为核心产品”一栏(列)空白的地方,统一补充填写为“否”;
4.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顺延至2025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采购文件其余内容要求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东)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旗山花苑南门西边(银塘路与浮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