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第一节?采购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台 | 单台最高限价 | 总价(人民币元) |
| 1 | 单头无影灯 | 8 | 台 | 60000.00 | 60000.00 | 480000.00 |
| 2 | 双头无影灯(核心产品) | 14 | 台 | 120000.00 | 120000.00 | ******.00 |
| 3 | 外科腔镜塔 | 14 | 台 | 42800.00 | 42800.00 | 599200.00 |
| 4 | 外科麻醉塔 | 22 | 台 | 40000.00 | 40000.00 | 880000.00 |
| 总金额合计 | ******.00 |
?
注:以上设备打包确定中标人,包中产品不予拆分。
?
第二节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序号1:
一、设备名称:单头无影灯
二、数量:8台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灯头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扰流指数<22%。(提供证明文件)。
2.采用LED冷光技术,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3.灯头操作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型,无拼接缝隙,医护人员清洁更方便,不会留残留污染而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4.手术灯灯头≥IP54防水防尘等级。(提供证明材料)
5.中心照度均≥160,000Lx。
6.20%光柱深度(大光斑):≥1400mm。(提供证明材料)
7.60%光柱深度(大光斑):≥800mm。(提供证明材料)
8.光斑直径可以调节,最小光斑直径d10≤140mm,最大光斑直径d10≥300mm(提供证明材料)
9.光斑均匀性:d50/d10≥60%。(提供证明材料)
10.灯头深腔照明率均≥100%。(提供证明材料)
11.单遮板无影率:≥60%,双遮板无影率:≥56%。
12.显色指数Ra: ≥99。(提供证明材料)
13.显色指数R9:≥97。
14.具备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不小于3500K-5100K,不少于5级可调。
15.小臂绕大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臂旋转范围:无限位(提供产品彩页证明)。
16.使用期限≥10年,提供产品铭牌照片证明。
17.整机质保5年(含灯板)
18.要求提供原厂易损备品备件价格清单
?
序号2:
一、设备名称:双头无影灯(核心产品)
二、数量:14台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双灯头采用LED冷光技术,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2.?▲灯头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母灯及子灯均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扰流指数<22%。(提供证明文件)。
3.?灯头操作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型,便于非洁净区人员移动手术灯位置的同时,医护人员清洁时不会留残留污染,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4.?灯头采用一体化无螺钉设计,无拼接缝隙,医护人员清洁更方便,不会留残留污染而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5.?手术灯灯头≥IP54防水防尘等级。(提供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6.?双灯头中心照度均≥160,000Lx。
7.?20%光柱深度(大光斑):≥1400mm。(提供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60%光柱深度(大光斑):≥800mm。(提供证明材料)
9.?光斑直径可以调节,双灯头均满足最小光斑直径d10≤140mm,最大光斑直径d10≥300mm(提供证明材料)
10.?▲光斑均匀性:d50/d10≥60%。(提供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1.?双灯头深腔照明率均≥100%。(提供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2.?单遮板无影率:≥60%
13.?双遮板无影率:≥56%
14.?偏置单遮板无影率:≥76%
15.?显色指数Ra: ≥99。(提供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6.?显色指数R9:≥97。
17.?具备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不小于3500K-5100K,不少于5级可调。
18.?光源功率≤40W。
19.?辐照度/中心照度≤3.5mW/(m2·lx)
20.?小臂绕大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臂旋转范围:无限位(提供产品彩页证明)
21.?无影灯采用模块化设计,安装时不需要拆卸天花且不会改变层流结构,即可于无影灯旋转体基础上升级第三臂或第四臂显示器悬挂系统。
22.?使用期限≥10年,提供产品铭牌照片证明
23.?整机质保5年(含灯板)
24.?要求提供原厂易损备品备件价格清单
?
?
序号3:
一、设备名称:外科腔镜塔
二、数量:14台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吊塔主体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强度标准不低于 6005 标准。
2.?吊塔吸顶式安装,配置(机械阻尼/气动)刹车制动装置,长时间使用吊塔无飘移。
3.?净载重量≥120kg,单层层板承重≥60Kg, 层板安全承重为承重的4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吊塔整体全密封设计,边缘无锐角,耐腐蚀;吊塔表面采用环保抗菌喷粉材料,静电喷涂工艺,涂层表面光滑附着力为零。(提供证明文件)
6. 双臂吊塔长度≥1500mm,340°旋臂转角,吊塔承重≥250kg。
7. 气电箱使用垂直箱体,箱体长度≥600mm,气电箱采用多面体造型具有更多的安装位置,多面体表面≥5个面,每个表面均可安装气口、电源、网口、接地等。要求为隐藏式箱体遮蔽工作接口,线路管路不外露。(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8. 气电箱体采用电气分离设计,电源插座和气体终端分布在箱体两侧,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提供证明文件)
9. 吊塔各关节旋转角度≥340°,关节轴承在额定载荷下,运行次数>10万次(提供证明文件)
10. 吊塔和吊桥基础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持续10分钟,法兰盘水平偏角≤0.4。(提供证明文件)
▲11.吊塔气体终端与吊塔设有正向止回阀。气体使用不同颜色代码标识,具有防误插功能,气体终端插拔寿命≥5万次。(提供证明文件)
12. 吊塔气体终端接口和管路需匹配,医用气体管路要求防腐蚀、抗高压、抗菌、防静电、阻燃、无异味。
13. 气电箱正面、反面均可安装仪器平台、抽屉、显示器支架,以应对各种临床使用情况。
▲14.双臂腔镜吊塔,每台配置要求如下:
14.1、旋转臂:旋转半径≥1.5米;
14.2、气电功能箱:长度≥1.0米;
14.3、仪器平台4层(带抽屉1个)仪器平台高度可调;
14.4、国标气体终端5个:氧气2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二氧化碳终端1个,废气排放1个(带防尘罩);接口颜色及形状不同,具有防接错功能;采用二次密封,带三状态(通、断、拔),可带气维修;
14.5、气电箱2个:内配总电源开关1个,电源插座(国标5孔)11个,等电位端子2个,六类网络接口2个,网篮1个,气动刹车一套。
15. 采用不锈钢多功能双杆方式,方便上下左右不同位置灵活安装或固定各类吊塔附件:如安装监护仪支架,安装显示屏支架等,仪器平台安装在多功能杆上,位置可按照临床需要任意调节高度。
16. 使用期限≥10年,提供产品铭牌照片证明
17. 整机质保5年
?
?
序号4:
一、设备名称:外科麻醉塔
二、数量:22台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1、吊桥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高强度铝合金,封闭式设计,吊桥所采用的材料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洗,设备表面喷塑采用优质环保抗菌粉末,其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
2、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提供盐雾测试报告)
3、▲吊塔的最大承重≥250kg具备4倍承重要求,托盘的最大承重≥60kg。(提供证明材料)
4、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340°,且具有限位系统;
5、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6、所有吊塔均须配有机械刹车,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7、吊柱箱体采用≥5面以上设计,具备分区功能;
8、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提供证明材料)
9、基础架平缓施加荷载至10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提供证明材料);
10、吊塔额定负载下,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11、具备轴承承载≥10万次证明;
12、气体终端可提供≥5万次插拔测试证明;医用软管符合EN ISO 5359标准,符合医疗标准无异味,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
13、要求底板具有开孔,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不超过25%。(提供证明材料)
14、吊塔内部有符合医疗标准的IEC 60601或GB 9706.1的电源模块;(提供证明材料)
15、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提供证明材料)
16、吊塔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20的规定。
17、吊塔的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0级。
18、麻醉吊塔每台配置及要求:
▲19.1吊柱式,气电箱的箱体采用≥5面以上设计,******医院现场实际定制)
19.2气体插座7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麻醉废气1个),气体终端带滑盖式防尘装置。
电源插座(国标5孔)11个、网络接口 2个,等电位柱2个
▲19.3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高度可根据院方要求设置。
19.4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19.5机械可旋转升降电脑支架1个
19、使用年限≥10年,提供产品铭牌照片
20、整机质保5年
第三节 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医院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1.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6.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1.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初验合格后统一签收。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用户单位预验收后才能安装调试,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并测试运行;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供应商应根据技术参数如实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Data?sheet)、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等)、食药监局出具的注册证等为准,可提供上述材料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需体现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相关性能指标,相关性能指标需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应的序号,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相关资料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的文件或资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交付时间和地点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医院要求送货,******医院送货通知的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使用。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医院本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麻醉手术科);
3.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3.4、迟延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的违约责任
3.4.1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3.4.2.如果成交供应商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款中超出该类似货物中标价款的部分负责。但是,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售后服务的要求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4.1.1、定期维护计划;
4.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4.2.1?、提供7×24h的技术咨询服务;
4.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4.3.1?、提供7×24h的故障受理服务;生产厂家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热线,遇到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迅速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4.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h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h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2h,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h(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
4.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3.4******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生产厂商或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包修;承诺保修期内组织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回访、检测、保养、维护,对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供应商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故障,并出具常见故障解决方案。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4.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无影灯灯珠)优惠价格和承诺;
4.6、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现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4.7、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4.7.1、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医院本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4.7.2、培训人数: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采购用户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3人以上、维修人员1人;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协商,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7.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4.8、质量保证
4.8.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5、测试验收
5.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5.2、验收准备:验收准备是履约验收工作的基础。采购单位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目标、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验收时间等。同时,验收小组还需收集和整理相关采购文件,如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等,以便在验收过程中进行参考和比对。
5.2、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是履约验收的核心环节。验收小组按照验收计划,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步骤包括:对货物的外观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确保与合同规定一致。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测,如性能测试、安全性检查等,以验证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包括服务态度、响应速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5.3、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需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验收报告需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5.4、问题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或货物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验收小组应及时向采购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包括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扣除违约金、终止合同等。同时,采购单位还需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查询。
5.5)履约验收的内容:
5.5.?1验收标准:合同约定的设备按照清单配置到位;所有设备运行、调试、培训到位,另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委托国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并承担提供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的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依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组******医院流程办理入库后即视为验收合格,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5.5.2履约验收的内容:为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与安全,医院在采购医疗设备后需进行严格的履约验收。外观检查:验收人员首先应对医疗设备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设备表面是否干净、无污渍;设备型号、规格等标识是否清晰可见。数量核对:验收人员需根据采购合同及装箱单对设备的数量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实际到货的设备数量与合同约定的数量一致,避免因数量不符而引发的纠纷。质量检查:质量检查是医疗设备履约验收的核心环节。验收人员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设备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性能、功能、安全性等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如精度、速度、稳定性等,确保设备能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漏电、过热、机械故障等安全隐患,确保患者和使用人员的安全。验收人员还需对设备的相关文档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及制造商的资质证照、设备的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这些文档是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的重要参考资料,审核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助于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附与项目有关资料,本项目为一次性整体验收。
5.5.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或使用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返工造成延迟交货的,?按照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履行。
5.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采购单位在履约验收环节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检验报告,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未涉及,由采购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无论检测结果是否合格,检测机构收取的全部检测费用(包括首次检测、二次复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中,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检测相关费用,中标人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检测流程、可能的复检需求等因素,确保投标总价已覆盖全部******财政局。
中标人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原厂证明、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补充检测数据等);采购人收到异议申请后,组织检测机构、中标人进行三方沟通,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若复核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另一具备同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二次检测结果为最终结论,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当货物问题无法整改,或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如已投入的前期费用、预期收益损失等,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货物仅存在部分非实质性瑕疵,双方协商解决时,中标人可能需承担补货、维修费用,或通过扣减合同款项等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4.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更新设备、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其他要求
6.1、结算方法
6******医院;
6.1.2、付款方式:分批次送货,据实结算,每批次分两期付款,第一期:产品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凭乙方出具的符合国家税法的正规发票和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办理入库手续后,付乙方该批次货款的90%;第二期:自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贰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该批次货款的余款10%,请乙方在到期应付余款时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请款函”。
6.2、其他说明
6.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实施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相关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2.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6.2.3、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和试剂;
6.2.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3.★本项目所包含设备质保期5年。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