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项目(EPC)
2.标段名称:******服务中心项目(EPC)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建设规模因规划调整做相应调整,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约16600平方米。
(2)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以此次上传的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部分合同条款做调整:合同条款“7.6.3文明施工”中“(3)本项目为重点工程,在必要的节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上级视察、大型检查、封顶、竣工等),发包人有权在工程现场组织举办工程典礼、工程仪式、演练演习等活动,承包人必须全力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设备及材料等(相应费用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单独列支),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根据情况对承包人给予 20000 元至50000 元/次的违约处罚。”修改为“(3)本项目为重点工程,在必要的节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上级视察、大型检查、封顶、竣工等),发包人有权在工程现场组织举办工程典礼、工程仪式、演练演习等活动,承包人必须全力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设备及材料等,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根据情况对承包人给予20000元至50000元/次的违约处罚。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投标人完善资料,按实际发生单独计入结算总价。”;
(4)合同条款“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中“1、编制审核流程:联合体成员(施工及设计单位)完成经甲方认可且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包括过程分阶段出具的图纸)后,招标人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招标人的主管单位负责预算审核工作,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即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修改为“1、编制审核流程:联合体成员(施工及设计单位)完成经甲方认可且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包括过程分阶段出具的图纸)后,招标人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承建方出具乙方的施工图预算,并协助、配合招标人的预算工作,招标人的主管单位负责预算审核工作,经参建各方核对确认后的施工图预算即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确认后的结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合同条款“20.5补充条款 ”中“20.5.1所有的检测、实验费用、材料进场复试检测费用、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等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承担。根据建质函【2017】1949号文《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消防、防雷、桩基、测量、节能、CCTV 检测等其他所有第三方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发包方确认后实施。”修改为“20.5.1所有的检测、实验费用、材料进场复试检测费用、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等费用按相关规定由招标人、施工单位各自承担双方各自应承担费用。根据建质函【2017】1949号文《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消防、防雷、桩基、测量、节能、CCTV 检测等其他所有第三方检测费用,按相关规定由招标人、施工单位各自承担双方各自应承担费用。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发包方确认后实施。”
(6)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团队人员配备”“注:1.提供证书及人员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内;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可不再提供社保证明。”修改为“注:1.提供证书及人员自2024年8月以来在该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内;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可不再提供社保证明。”
(7)本项目招标文件软件版以此次上传的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8)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11时00分。
(9)开标地址:池州******管理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10)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站前区汽车服务业集聚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卫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东宸酒店16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文飞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