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机器管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电子保函接入接口的公告
2025年第1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电子保函等金融产品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一电子保函接收接口标准
电子保函接收系统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建市用”模式建设,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全省“机器管招投标”******银行电子保函两类数据接收服务,实现电子保函在全省“一次接入、全省通用”******银行、保险机构提供无差别的电子保函密文数据接收服务,各申请接入机构应按照统一标准的接口文档(附件1)进行对接,接入后才可提供全省“机器管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保函服务。
二、明确电子保函接收系统接入流程
************银行机构,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对接、符合即接入、验收即可用、全程留痕”的原则,于3月10日起可递交接入申请。考虑实现技术路径以及近阶段接入服务保障能力,电子保函接收系统************银行、保险机构申请接入程序如下:
(一)提交申请。银行、保险机构应登录电子保函接收系统(网址:******:19981)获取申请资料(附件2******银行、保险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数据对接。******银行、保险机构按照标准接口进行数据对接。
(三)测试验收。银行、保险机构等接入机构在电子保函接收系统测试环境完成数据对接,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测试和验收。
(四)开展业务。******银行、保险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数据可传输至电子保函接收系统,开展线上电子保函业务。
三、规范电子保函接入管理
(一)独立运行、统一管理。电子保函接收系统******银行、保险机构业务系统与“机器管招投标”******银行、保险机构如有不履行约定、承诺的行为将按照“一键下线”处理。
(二)权责对等,明晰边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有协助招标人******银行、保险机构在具体办理电子保函业务时按相关规定收取开具电子保函费用,负责办理电子保函业务以及承担电子保函业务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电子保函接收系统******银行、保险机构在系统对接过程中,自行负责按照标准接口对本机构相关业务系统进行******银行、保险机构开发或改造本机构业务系统,用于对接电子保函接收系统******银行、保险机构也不得借用开具电子保函“返点”等任何形式,变相支付经费给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一经发现存有以上问题和其他违规行为,可以按照单位职责分工向省发展改革委、湖南金融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受理接入申请):胡莎莎,0731-******;技术支持人员(技术保障):韩杨,******;机关纪委(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技术支持单位监督):李绍平,0731—******
******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
省发展改革委(投标保证金政策咨询):0731-******
附件:1.电子保函接收系统标准接口
2.接入申请资料清单
3.服务承诺函
4.测试验收标准
******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