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hpm-
******34
******集团食堂辅助服务
******有限公司组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发布网站:
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
项目一览表1、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校园食堂和师生的就餐工作,密切配合他人工作;遵守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校园的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菜品的接收、清洗、食品烹饪,蒸饭、分餐)。
(2) 遵守、执行校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负责各种菜式的加工、烹饪工作。
(3)在操作上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做好食材的进货验收,力争做到不浪费又能使菜的色、香、味俱佳。
(4)烹饪前先检查原料,不准加工不符合要求的各种食物,对当餐的加工原料进行有效地处理。
(5)对于采购的原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把控与质量验收,认真核对原材料的数量及品质。操作炉灶、电器设备时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正常操作程序及保养。负责餐厅、厨房安全、防火、防盗、卫生工作。
(6)食物留样及记录等相关工作。
(7)食堂卫生的管理以及四害消杀工作的落实。
******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2、食堂小工岗位职责
(1)食堂菜品的接收、清洗。
(2)餐后食堂餐具收拾、清洁等工作。
(3)食堂区域内的卫生包干(初加工间、蒸煮间、分菜间、膳厅及周边环境打扫清洁),学生就餐大厅地面、窗户的擦拭等保洁、每餐后餐桌的清洁。
(4)各类考试、开放日、会议等活动餐饮服务。
(5)厨房、仓库等食堂设备、厨具的清理、保洁;做到后厨无油烟、干净整洁、下水沟无污渍。
(6)其他与食堂有关的任务。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3、食堂服务人员需求
岗位
同时在岗人数
岗位所需总人数
备注
食堂厨师
2
2
男女不限,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并提供“无犯罪证明及背调报告”,持健康证,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需具有中式烹调能力),熟悉操作厨房设备确保菜品品质。
同时具备人社局或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食堂小工
3
3
男女不限,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并提供“无犯罪证明及背调报告”,持健康证,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
注:
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食堂工作人员最低工资应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的规定:鼓楼区 2025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2195元。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遇到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最新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供应商必须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其职工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贰拾柒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整¥277896
七、报名受理时间
******有限公司受理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5月09日17:00:00
八、公开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00:00
投标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30:00
九、报名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十、报名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自行采购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提交 “报名材料”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投标人,将导致其报名资格被拒绝。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交医社保员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
十一、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十二、验收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
十三、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自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对公转账付款。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邮编:350001
电话:0591-
******项目联系人:庄子薰
电子信箱: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502 0141 7000 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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