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0广洪高速公路眉山段路侧护栏端头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交安工程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四川 省 眉山 市境内,里程起于资阳老棚湾,止于眉山市洪雅县止戈镇,路线全长119.189km,全线划分为 1 个招标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 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波形梁护栏、端头、土路肩整改、外展上游端头路侧灌木清除及平整、临时保通、立面标记等 (见 1.3)全部施工内容。
1.3 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起止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备注 |
1 | JA1 | / | 合同范围内波形梁护栏、端头、土路肩整改、外展上游端头路侧灌木清除及平整、临时保通、立面标记等 | 6个月 |
|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 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在 5 年内有不低于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或劳务施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应为四川路桥工程施工协作方资源库中合格协作方。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四川路桥公司网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3.2需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账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复印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 ),并电话告知本次招标联系人 黄先生:****** 。
3.3招标人接收到以上资料并确认后,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邮箱。
3.4 招标文件费用应用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成都高新永丰路支行 账号:4402 9220 1910 0249 223 |
注:1.投标单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公司基本户;
2.支付时应在备注信息中填写:S40广洪高速公路眉山段路侧护栏端头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交安工程劳务合作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3.5 招标文件(含图纸) 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6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02 日 09时 30 分,地点:******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四路慧谷4栋)。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
4.3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4.4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5 年 06 月 30 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予以答复。电子信箱: ******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路桥官网(******.com)上发布。
6、异议
异议的提出: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的形式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在发标期间与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与评标结果进行提出异议。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7.1投标人应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成都高新永丰路支行
账号: 4402 9220 1910 0249 223
投标人需备注:S40广洪高速公路眉山段路侧护栏端头提质升级改造项目交安工程劳务合作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缩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后果自负。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四路慧谷4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黄先生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2025 年 0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