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采购清单
| 电梯类别 | 技术参数 |
| 台数 | 服务楼层 | 站次 | 提升 高度 (米) | 额定载重 | 速度 (米/秒) | 驱动 方式 | 控制 方式 |
| 1#-4#栋 | DT1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1F~6F | 7 | 22.8 | ≥1050KG | ≥1.75 | VVVF | 单控 |
| DT2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2F~5F | 7 | 22.8 | ≥1050KG | ≥1.75 |
| 5#栋 | DT3客梯 | 1 | -1F~4F | 5 | 15.2 | ≥1050KG | ≥1.75 | VVVF | 并联 |
| DT4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1F~4F | 5 | 15.2 | ≥1050KG | ≥1.75 |
| DT5货梯 | 1 | -1F~2F | 3 | 7.6 | ≥1050KG | ≥1.75 | VVVF | 并联 |
| DT6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1F~6F | 7 | 22.8 | ≥1050KG | ≥1.75 |
| 6#栋 | DT7客梯 | 1 | 1F~7F | 7 | 22.8 | ≥1200KG | ≥1.75 | VVVF | 并联 |
| DT8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1F~7F | 7 | 22.8 | ≥1200KG | ≥1.75 |
(1.3)设计尺寸
| 电梯类别 | 台数 | 梯号 | 井道净尺 寸宽*深 (米) | 电梯井道 顶层层高 (米) | 机房净高 (含电梯吊钩)?(米) | 地坑高度 (米) |
| 1#-4#栋 |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DT1 | 2.5*2.4 | 4.8 | 无机房 | 1.8 |
|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DT2 | 2.4*2.2 | 4.8 | 无机房 | 1.8 |
| 5#栋 | 客梯 | 1 | DT3 | 2.3*2.25 | 5 | 无机房 | 1.8 |
|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DT4 | 2.2*2.3 | 5 | 无机房 | 1.8 |
| 货梯 | 1 | DT5 | 2.2*2.0 | 5 | 无机房 | 1.8 |
|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DT6 | 2.2*2.2 | 5. | 无机房 | 1.8 |
| 6#栋 | 客梯 | 1 | DT7 | 2.3*2.4 | 5 | 无机房 | 1.8 |
| 客梯/无障碍电梯 | 1 | DT8 | 2.3*2.4 | 5 | 无机房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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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工程正在进行施工,井道尺寸、门洞尺寸、顶层高度、机房层高、底坑深度和提升高度等数据尺寸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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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电梯的交货期为合同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0天内完成供货,40天内完成安 装、调试;如果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质量保证
1.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1.2 中标人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1.3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 含质保期内的电梯年检费用。
1.4 移交物业前的电梯轿厢采免漆板保护,在移交前免漆板的损坏维修由中标方负责,电梯轿厢保护符合甲方要求,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2.售后服务
2.1 技术支持
中标人须在长沙市设置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服务。 中标人须对采购方的技术操作人员 12 人(6 人机械,6 人电气)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人员应 具备同类产品 5 年以上的维修经验)。中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 时间、培训费用等。
2.2 故障响应
1) 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 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
3) 备件服务: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 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项目维修点的备件配置情况)。
2.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 责全免费(免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 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4 质保期内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和安装 原因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在缺陷保修结束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 何故障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同意。修好后,中标人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买方,包括 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2.5 为保证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需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 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 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5、 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7、 中标人须在安装结束前 2 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采购方。
8、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9、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采购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10、 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监理、采购人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项目安装。
七、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